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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的意见

  2.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重点查处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案件。政法机关要加强与海关、工商、税务、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和执法衔接、协作配合等制度,切实增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

  3.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以及重点区域、行业和场所调查摸排。对排查确定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挂牌整治,跟踪督办,限期改变面貌。对整治好的地区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五)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1.把基层综治工作的支撑点放在组织建设上。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淮发〔2006〕36号)要求,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办要明确1名党政副职兼任主任,配备1名专职综治办副主任,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农村派出所警力达6人以上,辖区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要按人口万分之一点五以上的比例配备,城区派出所要按辖区实有人口3000:1的比例将社区民警配备到位。省编委办核定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必须落实到位,确保专编专用。村(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副书记或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所有社区都要配备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2006年底,所有村(社区)都要建立集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处、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收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治办配齐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装备。单位、学校、企业、小区、公共娱乐场所都要派驻专职保安。要大力发展由政府出资招聘的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其中专职保安联防队员要按城市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农村总人口的万分之八配备村级专职保安联防队员要达到2人以上;流动人口协管员按外来人口300-500:1的标准配备。要动员组织党员、机关干部、民兵以及广大群众成立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自防自治,为推进平安淮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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