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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的意见


  2.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按照中央提出的反邪教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起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坚持“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建立完善反邪教情报信息工作网络,建设一支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的反邪教信息员、联络员队伍,提高预警发现能力。建立完善反邪教防范控制工作网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侦控措施,提高控制水平。建立完善反邪教转化巩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反邪教志愿者活动,提高巩固率、降低反复率。加强反邪教阵地、文体阵地和舆论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富有实效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挤压邪教势力的活动空间。

  (二)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注意在改革发展中兼顾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接受的程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出台政策、实施重大改革和建设重大项目之前,要充分发扬民主,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制定政策、出台措施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预警渠道以及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公民依据法律和政策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性。

  2.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县(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确保调处中心(室)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四到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调处机构的人员素质、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信访直通车、领导接待日、干部下访、机关服务进社区、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大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对接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范围,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效。要积极整合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全社会的调解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要强化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增强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着力提高基层发现、控制、钝化、调处基层纠纷的水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机制,维护信访秩序,保护合法信访,查处违法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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