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顿机坪秩序情况。机坪秩序专项整治情况(重点为旅客年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机场);机坪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2006年机场符合性专项整治中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机场货运人员危险品识别培训情况:针对托运人、货运代理和货物安检三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工作程序和货检制度情况。
3、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机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救援能力情况:应急工作预案、程序和应急演练情况。
4.空防安全情况。机场安检队伍建设和执行安检制度情况;计算机系统运行保障、安检设施、设备的维护及配置情况;机场围界的巡查和维护情况:飞机监护制度和交接程序执行情况。
5.确保航油质量情况。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关机场供油单位开展“航油质量”专项整治的情况:落实民航总局5月11日《关于开展机场航油供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运行操作情况。
(七)渔业企业
1、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经费投入情况,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情况。
2、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证书内容与实际相符情况;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船员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或渔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书情况,职务船员按规定获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情况;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3、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情况;航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
4、鼓励和提倡渔船编队生产情况,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状态情况。
5、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情况,鼓励和提倡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八)农机行业
1、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发放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进一步规范牌证核发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
3、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工作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情况;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九)水库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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