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使矿山开发布局得到进一步合理设置。通过整合,以优并劣,扶优扶强,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矿山企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通过整合,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范围和标准
(一)整合的范围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与分布的实际状况,确定石盐、建筑石料、砖瓦粘土为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确定楚州、淮阴、清浦为石盐资源整合矿区;盱眙列为开山采石资源整合重点矿区;楚州、涟水、淮阴、盱眙、金湖列为砖瓦粘土资源整合重点矿区。
(二)整合的标准整合粗放经营的盐矿资源。整合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思路,加快对淮安市清浦卤水厂、淮安市朱桥盐矿、淮安市淮阴(赵集)盐矿3家小型盐矿的整合进度,以市场化运作手段,进行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将其整合给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努力实现盐矿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盐矿开发利用上,提倡鼓励就地建设深度加工配套项目,禁止单纯采卤外销的开采生产方式,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资源价值。整合开山采石矿山。重组整合小型开山采石矿山,实现单个矿山年采20万吨规模的目标。砖瓦粘土资源整合。一个乡(镇)原则上保留一座轮窑。一个乡(镇)有多座轮窑的应进行整合。
五、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整合工作的原则、目标,我市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07年1月-2007年3月底)。
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本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矿种、矿区,明确整合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07年4月-2007年6月底)。
各县(区)在调查摸底,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整合方案。其中对列为重点整合的矿种、矿区要制作图件和详细的整合实施方案,于2007年6月底前报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