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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鞍山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地面塌陷

  引起地面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我市地面塌陷分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的铁西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和千山区西部平原区。重点地段是四方台-化纺厂-双台子啤酒厂,第一粮库-铁路器材厂,新华站-铁西广场-四十四中学等3条岩溶发育带。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铁东区长青街道、大石头一带及海城市、岫岩县、千山区地下采矿分布区及老窿分布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形成的地面塌陷隐患点主要分布在海城水源地(响堂)、西郊水源地(铁西开发区、宁远镇)和立山水源地(太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和地质灾害分布及发生特点,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因此确定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中旬到9月末。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世凯 副市长

  副组长:孙书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康志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春安 市建委副主任

      黄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会杰 市城建局副局长

      张东红 市交通局副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卢忠诚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毅 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殿忠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汪长堃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主任:康志刚(兼)。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联系电话:5552758。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避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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