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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结合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打击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调研,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推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的出台。
  (二)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信息反馈、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检察院和监察机关要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
  (三)完善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要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实行资源共享和检验结果互认,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七、加强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水平
  (一)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办好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部门执法需求,推动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戒机制,使失信者寸步难行。
  八、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以正面引导为主,组织好相关宣传,大力宣传好的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和案件线索,进一步增强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努力构建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督网络。
  (二)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试点工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餐饮、小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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