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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按照2007年2月8日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药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整顿规范。
  1.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品种,严格审查药品生产条件。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对我区地产高风险品种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
  2.全面清查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对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认真清理。对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要坚决予以淘汰,切实维护国药准字的公信力。
  3.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全面检查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挂靠经营现象和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血液制品、疫苗、特殊化药品品种的抽验力度,加强中药材和中药片的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4.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推进合理用药,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5.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引导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服务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途径。
  二、抓好农村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上半年要重点检查涉农价格、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质量。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高峰季节,结合重点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农资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严格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快发展物流配送,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连锁配送服务,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实行直供农户。加强农资质量动态抽查,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在重点农资集散地和农资市场建立质量监测网点,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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