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儿童法律保障。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程,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5%。80%的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加强儿童权益保障,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切实履行全面司法保护的职责,积极探索建立少年法院。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被告全部实施法律援助。
5.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农村改厕率达80%以上。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85%以上;开设校本课程,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市、县(区)全部有儿童活动中心,所有乡镇建立1处以上儿童校外活动阵地。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依托市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建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优先领域和措施任务
(一)儿童与健康: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1.把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变,增加妇幼卫生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现妇幼卫生体系基本现代化。
2.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分级设置、属地管理、分工合理、运作有效的原则,市、县(区)分级设置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区达90%以上。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格化管理,为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保障。
3.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全面实施《
母婴保健法》,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80%以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切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认真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的现代生育观念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5.进行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对儿童生理、心理健康领域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进行研究,推广适宜技术。
6.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或统筹。
7.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与服务。城乡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儿童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普及优生优育、儿童均衡营养等妇幼保健知识,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5%左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8.改善儿童体育活动条件。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校外体育锻炼和活动,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达98%以上。
9.增加妇幼卫生工作投入。市、县(区)要调整卫生事业经费列支结构,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市、县(区)财政用于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1元。逐步开展免费婚检、特殊群体儿童体检。重点加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乡级卫生院妇产科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