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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二)妇女与参政:保障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

  1.制定《2006-2010年淮安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2.全面提高女干部、女性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把对各级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计划,重视提高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公务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女干部交流、换岗、挂职锻炼比例,注重在使用中加强培养、在实践中锻炼女干部,造就和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女干部、女公务员、女党员队伍。

  3.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录用等方面,贯彻“公开、公平、竞争、优先”的原则。建立完善有利于实现性别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探索研究女性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扩大选拔女性人才的视野,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优先选拔使用女干部,促进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

  4.逐步建立涉及妇女权益政策法规制定的听证制度。在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时,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妇女群众和妇女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妇联选拔培养女干部的基地作用。

  5.增强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竞争意识和能力。推动提高女性较集中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中的参与程度,职工代表中女性比例与本单位女性所占比例相适应。

  (三)妇女与教育: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1.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制定完善有关政策,保障女性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基本建立起开放多样、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女性提供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2.加强女性人才培养。把女性人才培养作为实施全市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女性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把提高女性的综合素质贯穿于教育和培训的各个环节,培养女性的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及培训制度。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的专项培训中保证妇女占一定比例。

  4.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探索在大、中、小学及党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准和社会适应能力。

  5.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逐步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深化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

  (四)妇女与健康:保障妇女享有良好卫生保健服务

  1.积极履行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政府责任。切实把妇幼卫生事业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增加妇幼卫生投入,合理安排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市、县(区)财政用于18岁以上妇女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

  2.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市、县(区)分级设置妇幼保健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妇产科、新生儿科。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妇产科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条件。探索在各级医院间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健康。

  3.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强化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产前诊断(筛查)工作、助产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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