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和检查考核力度,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残疾人中等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鼓励支持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推动残健教育的融合。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合格学校建校标准,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级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建校标准。
--各类普通学校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学,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在学校建设中,要采用国家制定的无障碍建设设计标准,对原有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创造无障碍校园,方便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
--全面落实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各级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雨行动”,将失学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纳入救助范围。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贴。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适当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待遇,稳定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继续加强盲文和手语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四)康复服务。围绕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全面普及社区康复工作,实施重点康复救助项目,使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将残疾人康复列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医院要建立康复科室,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康复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社区康复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水平。
--实施视力康复服务项目,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000例,其中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例,创建2个“白内障无障碍”县。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为4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家长120名,建立低视力康复部1个并逐步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训练70名盲人定向行走。
--实施肢体残疾康复服务项目,装配普及型假肢220例,矫形器35例,对720名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5000件。
--实施听力康复服务项目,对20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为35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对24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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