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淮政发〔200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淮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根据《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通过建立社会化康复训练与服务体系和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3.5万名残疾人改善了功能,其中,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582例,为贫困患者节省费用120余万元。向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2万余件,其中,无偿捐赠轮椅车3000辆;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多形式的就业格局基本形成,6000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城乡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85%;城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面不断扩大,近2万名残疾人被纳入低保;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社会救济、社会捐助、扶贫解困活动广泛开展,使2.8万名残疾人脱贫,4500多户残疾人草危房得到改造,救助失学或濒临失学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1100名;残疾人技能培训有效开展,培训各类残疾人1.1万名。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发展形成共识《
残疾人保障法》被纳入“四五”普法内容,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人大、政协开展保障执法检查和视察,推动残疾人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残疾人事业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影响不断扩大。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得到大力弘扬,社会更加理解、尊重残疾人,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党员干部结对助残等活动蓬勃开展扶残助残蔚然成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得到较好落实,各地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建设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方便了残疾人生活,树立了城市文明形象。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社区残疾人工作不断深化,清浦、清河、淮阴社区残疾人工作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