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一般事件:一次造成旅游者1--4人死亡,或危及1--4人生命安全,或1--9人食物中毒或重伤的。
分级标准划分,“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省或跨地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通过设区市旅游局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在省政府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它相关事项。
2.2 内部工作机构
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本省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了解相关部门的救援计划和行动,安排车辆救援和物资等相关工作,必要时代表省旅游局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并负责机关内部的应急事宜。
计财处:参与救援工作,并负责救援过程的资金保障工作。
法规处:参与救援工作,及事后的调查评估处置工作。
市场处:参与救援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组织新闻发布及有关报道。
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事宜。
质监所:参与救援与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信息中心:宣传应急知识,保障视频网络畅通。
2.3 假日工作机构
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假日办):主要负责“黄金周”期间全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了解各相关单位的救援工作情况,协调各相关单位救援处置工作。
2.4 各级机构
各市、县(区)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区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下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通过有关渠道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