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改革的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有计划,分步骤,不断扩大改革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开设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是: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或国库代理支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活动,并与财政和单位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进行资金清算或结算。
3.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4.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5.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该账户为过渡性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专户拨入资金和预算单位支出活动,并与财政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6.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位其他资金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已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收支往来活动,并与财政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7.经上级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批准或授权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经批准的特殊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户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代理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对税收收入收缴(含税务部门代征的各项非税收入)维持现行缴拨方式不变。对非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使用《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发票》和《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将收入的收缴款分为直接缴库方式和集中汇缴方式。
1.直接缴款方式。为非税收入收缴的主要形式,对各项财政收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者外,均采用直接缴库方式。经征收单位审核无误后,区别收入性质,由缴纳义务人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