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市财政局 人行市中心支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由于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使大量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监督管理原则。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有利于规范操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有利于方便用款原则。转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保证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