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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
(冀政〔2006〕97号 2006年11月11日)


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子牙河水系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现,已成为我省水环境污染最重、引发污染纠纷最多、群众反映最强烈、污染治理任务最紧迫的流域。为迅速扭转子牙河水系水污染恶化趋势,加快改善子牙河水系水环境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三大战役”
  (一)企业环境违法集中整治战役。从现在到年底,结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惩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行为。集中整治子牙河水系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违法排污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建设,力促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遏制子牙河水系污染恶化趋势。
  (二)重点污染源治理攻坚战役。从2007年到2008年底,对子牙河水系内所有排污企业实行严格的COD排放总量控制,流域内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率达到11%以上。《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海河规划》)中确定的辖区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的不低于50%。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海河规划》中COD浓度低于200mg/L的中期目标,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其中沧州市不低于70%。
  (三)跨界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战役。从2009年到2010年底,在污染源达标排放基础上,扩大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成果,确保子牙河水系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达到《海河规划》目标要求。子牙河水系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率达到18%以上,《海河规划》中确定的辖区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到《海河规划》目标,COD浓度低于150mg/L。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中沧州市不低于85%。
  二、大力开展子牙河水系环境综合治理
  (一)认真抓好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工作。今年底前对子牙河水系污染源进行普查,各地要摸清污染源的名称、位置、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建立污染源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今年底前,依法取缔所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污口,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大污染源监督检查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排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并暂停该企业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的审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产整治。今年11月底前,企业要自行封堵私设的暗管排污口,并坚决禁止用渗坑、渗井违法排污。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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