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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冀政〔2007〕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现就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名牌战略,促使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优势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具体目标是:
  (一)在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战略支撑产业和电子信息、食品、医药、建材建筑、纺织服装、种植等主导产业中,形成500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省名牌产品和500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省优质产品,争创50项中国名牌产品,努力培育我省的世界名牌产品。
  (二)名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分别达到入统企业的25%和30%以上;对全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拉动全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8%以上;名牌企业中出口企业的比例达到40%以上;名牌产品的出口额达到入统企业的30%以上。
  (三)全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等级品率达到90%以上,优等品率达到30%以上;大中型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率达到50%以上;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年递增10%左右,力争突破10000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十一五”期间名牌产品培育的重点
  (一)围绕改进和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体现我省技术实力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围绕推进科技进步和新型工业化要求,实现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在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战略支撑产业和食品、医药、建材建筑、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内,培育一批满足我省经济建设需要的支柱品牌。
  (二)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在生物工程、医药、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优先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品牌的技术含量。
  (三)围绕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重点培育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优势服务品牌。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在商贸物流、文化、会展旅游、宾馆饭店、邮电通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电力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和服务质量奖单位,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省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四)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培育对农民增收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在畜牧、蔬菜、果品三大支柱产业和乳品、肉类、粮油、水产、生物质能等加工行业,加大农业名牌培育力度,实现“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发展模式,努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推动地方特色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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