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连云港,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市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平安连云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负责)
建设诚信连云港,加快构建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的信用体系和互信互利的市场环境。建立全市信用体系。(市经贸委牵头)
6.人口资源环境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积极开发人力资源,维护人口安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400吨以下。(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局、水利局、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重点实施“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等十大类环境保护工程,全社会环保投资占GDP比重提高到3%左右。(市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水环境整治,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市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削减二氧化碳和颗粒物排放量,到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92天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加大城乡环境污染治理,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解决农村污染问题。(市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建设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发展模式,推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划保障和规划实施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8.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10年,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市经贸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利授权量达45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10%,基本形成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市人事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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