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计生委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对各地开展的计划生育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纳入计生工作检查、调研、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开展明查暗访,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将以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重点入户的形式进行(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乱收费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总结、核验阶段。(11-12月)
省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各地报送的治理和整改情况和开展全省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核验和总结,并书面报告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政府纠风办,接受工作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1、为抓好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省人口计生委成立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张学梅主任任组长,委副主任游振伟、驻委纪检组组长唐慧如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驻委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各设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新办法,采取新措施,建立新制度,通过加强监管、健全法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达到杜绝计划生育乱收费的目的。各地计生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纳入计生考核目标责任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进一步健全信访和监督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限期督查督办,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强化监督,加大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计划生育乱收费、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社会抚养费行为,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对顶风违法乱纪,屡禁不止,继续发现乱收费的,对单位考核进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各地将开展的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驻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