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城镇的行政首长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负全面责任。汛前各城镇要组织人员对防汛排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镇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有防洪任务的城镇要确保设计标准洪水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
5.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要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及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上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通行。
6.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一遍,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
二、工作措施
(一)抓紧工程检查和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水利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汛工程设施,严格检查主要水库、河道、灌区、提灌站等工程设施;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部门负责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快完成防汛应急工程和在建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做好病险水库和堤防险工险段加固处理,按计划完成应急工程建设任务。工程除险资金要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正在施工中的西段村水库和卫家磨水库工程要落实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三)彻底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