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三门峡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通过有效预防,努力达到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小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塬区和低洼地区排水畅通,城镇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科学有效利用洪水资源。
(二)具体要求
1.水库防汛
窄口水库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06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副溢洪道按照规定投入运行,同时组织下游淹没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加强安全监测,尤其要监测溢洪道进口右岸滑坡体和大坝裂缝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方案。
中型水库要按照国家防汛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洪预案,严格执行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各水库管理机构要严格制定责任制,落实通讯、预警和安全救护等措施,保证大坝安全度汛。
小型水库要确保每座水库有管理房和看守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每座水库要确保通信畅通;对影响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厂矿等安全的46座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在大坝周围要安装雨量观测设施,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小型水库制定不同量级降雨情况下的预警方案,根据历史上降雨特点及工程险情,分析确定可能发生灾害的临界雨量。
各地对所有水库包括没有注册的水土保持骨干工程、已报废的水库以及位置重要的水塘,都要落实防汛措施。特别是淤地坝工程,库容达10万立方米以上的,要按小型水库的管理办法安排防汛工作。要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掌握信息,认真分析降雨规律,实行科学调度。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争取汛后多蓄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2.黄河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