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账目健全。收费和免费服务项目对外公开,各项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免费服务落实;处方规范,划价准确;经费使用合理,无挪用。
6、依法执业,严格按照审批的服务项目、手术术种开展服务。实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情同意制度,手术知情同意率达100%。
7、器械、设备管理良好,无损坏、无丢失,装备完好率达90%以上。药具、药品管理规范,无伪劣、霉变、过期药品,进药渠道正规、手续完备,出入库登记及相关票据齐全,帐物相符。
8、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以上的计生服务机构基本实现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
(五)群众满意
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要求。无技术服务质量投诉、无医德医风问题投诉。育龄群众对服务站(所)的服务环境、服务技术、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程序、收费标准、上门或预约服务方式有良好的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完善功能。按照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要求,重点加强县级计生服务站、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用房,补充设备,改善技术人员结构,保证完成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 “五大职能”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二)布局合理,强调特色。合理规范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计划生育和人文关怀特色,方便育龄群众,满足个性化需求,为育龄群众营造亲切、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咨询和服务环境。
(三)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参观学习、典型引路,推动本地区服务站(所)均衡发展。
(四)厉行节约,注重实效。本着“室外美观、突出品牌效应,室内规范、突出温馨舒适”的建设思想,结合经济状况、服务项目、技术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规模,精打细算,防止浪费。
五、保障措施
1、开展创建“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活动的基本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
2、“四优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服务站(所)“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检查、同考核。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省人口计生委将命名10个县级以上示范服务站和50个乡镇示范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