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广电局。
(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入推进厂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继续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力度。
工作任务:
1、继续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继续对社保基金、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继续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农业银行池州分行。
4、继续对救灾资金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七、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采取有力措施,经常性、系统化地推动中央、省和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两个纲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我市2005-2007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制定《池州市2008-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确保在2010年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