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
4、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执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基本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五、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
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和实施
公务员法。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2、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及收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4、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5、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中小企业局。
6、认真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