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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 2006年度已初步实施综合整治路段的完善提升
  主要是加大道路两侧地块开发与改造的推进力度,重点提升通江路(延伸至江阴交界处)与常武路两侧景观,对道路断面进一步优化,为实施公交优先创造条件;对道路节点周边的绿化进行改造和升格,对沿线现有绿化予以完善提高;进一步提升沿线景观照明、建筑外立面装饰、广告及店招的档次和水平等。其中,武进区、新北区路段由两区各自组织实施。
  2. 长江路、关河西路、晋陵中路、广化街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高起点实施道路沿线杆线入地、地块拆迁开发改造、绿化升格、街景美化、设施完善等五大方面整治任务。
  3. 丽华南路
  主要是实施道路两侧绿化带,升格绿化档次。
  4. 戚大街
  主要是对道路路面进行黑色化改造,相关管线单位同步做好管线的改造和建设工作。
  5. 武进、新北区整治路段
  由两区根据市规划设计要点,各自进行详细街景设计,报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审定后,由两区各自组织实施整治。
  三、保障措施
  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任务重、标准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以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整治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强化组织协调
  这次行动继续由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各区主要领导挂帅,切实加强区属范围内道路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精心组织部署
  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统一验收的整治原则,制定科学系统、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上水平。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保障建设资金
  严格按照2006年度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中心城区的整治资金由市统一解决,武进区、新北区的整治资金由两区各自承担。二是具备条件的路段,采取市场化的办法,通过地块的整体开发改造实施整治。三是各杆线单位要本着“服务地方、多做贡献”的原则,弱电杆线入地经费由各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四是建筑立面改造、楼宇亮化等,原则上由业主自行承担建设及改造资金,对困难单位,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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