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步伐。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鼓励龙头企业引进人才、智力和关键技术设备,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比重。将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作为自主创新重点扶持对象,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五)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立足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组织龙头企业每年有选择地参加国内外知名度大、影响广泛的产品展洽会、博览会、订货会等,加快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扩大招商引资领域,吸引省外、国外客商参与我省农业产业化建设,鼓励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来我省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年营销我省农副产品5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省政府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鼓励。充分利用省外、国外的资源和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条件组建各类外向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集团,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尽快开通省际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实现省际互通,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六)推进品牌战略实施。从2006年开始,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省级名牌产品评定工作。每年评出的省级名牌产品在省级媒体上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龙头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扩大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的社会影响。工商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积极申请名牌产品、国内外商标注册,加强对名牌产品注册商标的保护和管理。将做大龙头企业战略和做大品牌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重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引导一般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使同类产品向名牌产品集个。采取综合措施打造一批有影响力、驰名中外的品牌和产品。
(七)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优质专用、无公害及绿色食品为目标,尽快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推动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检制度和可追溯制度,最大限度地杜绝有毒有害物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完善质检手段,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率先执行有关国际质量认证体系,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