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2006年8月-10月20月,治理整顿阶段。各单位在近期对接入的最新未备案网站进行清理的同时,要全面清理和规范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行为,重点规范IDC、主要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的经营行为。
我局将组织提供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等服务的经营单位,使用信息产业部组织研发的网站备案客户端软件,改进和深化我省网站ICP备案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IDC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以网站接入为互联网管理的源头,加强对IDC业务的用户资料管理,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用户有及时事前申明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义务,凡通过主机托管(或主机租用)等方式为网站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经营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为未取得许可的ICP、ISP的服务。各单位要及时向我局通报其服务的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有关情况。
各专线服务提供商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用户有及时事前申明开办网站的义务,同时专线服务提供商要采用技术手段实时了解、掌握、监督其专线用户开办网站的情况,并有义务督促其专线用户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或者代为备案。
我局将监督检查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是否为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服务,对违法为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将依法查处。并将依法对未经取得相关许可擅自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主体进行清理,包括在外省通信管理局取得经营许可而在我省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主体。
(三)第三阶段:2006年10月21日-10月底,总结工作阶段。各单位要深入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10月31日前将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来。
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我局联系、协调,并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所在部门、职务、移动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发送至 lxr@shxca.gov.cn 。
(二)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抓住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环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