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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规范业务宣传,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在业务宣传时要突出提醒收费标准(资费备案号)、收费方式、经营者名称、代码、经营许可证编号、客服电话和退订方法等内容。严禁价格欺诈、诱导或欺骗订制等行为。

  第二阶段(9月-11月)组织专项检查,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清理一批资费不备案、客服不达标、虚假宣传、申诉多等违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减少短信陷阱、违规订制等欺诈行为,为用户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1、加强管局申诉中心的申诉受理和处理分析能力,为监督检查提供基础信息。我局将依据申诉情况,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因移动信息服务企业责任连续2个月造成用户10次以上申诉的,管局将书面要求其整改,同时通知相关企业暂停该企业短信费的结算;连续3个月因经营者责任造成用户15次以上申诉的,责成相关企业停止为其代收费,整改未果的,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2、检查相关基础运营商是否落实3个规定,即在接入前是否严格按照部19号令的规定,禁止接入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在代收费方面,是否落实《关于规范增值电信业务代理收费行为的通知》;在投诉处理方面,是否落实《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检查移动信息服务企业是否做到资费备案,客服质量是否达标,在业务开展中是否按照《关于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2号)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2006年12月)总结阶段

  我局将对我省专项活动组织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通报。同时,结合今年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对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依法经营 诚信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电信企业予以表扬,对恶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屡次违规的电信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1、各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配备精干人员,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集中力量大力整治,力争实效。

  我局将成立我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张克中局长任组长,徐立学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担任,统一部署专项活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局市场监管处,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相关企业增值业务部或数据部负责人和业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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