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池州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精神,切实保障全市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力争办好每所学校,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深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同城借读和农村薄弱学校建设问题。均衡配置城区学校教育资源,推进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通过整合、新建和改造一些学校,使全市中小学布局基本合理,初、高中实现分离,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办学设施标准化,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区域内师资配备基本均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池州市中小学布点规划。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修订《池州市主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不断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学校,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