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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信行业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吊销为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的信息服务企业经营许可,并关闭违法网站。
  3、开展对“一号通”类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
  开办“一号通”类业务的基础电信企业要规范该业务订制流程,尽快实施“一号通”类业务用户实名登记管理。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强对我省基础电信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的,督促企业整改或停办“一号通”类业务。
  4、开展移动语音信息服务(IVR)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和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要对本网移动IVR负责,严格审核信息内容,禁止提供色情语音聊天服务;规范与内容提供方的合作行为,在合同中须明确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和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是移动IVR的经营主体;规范业务宣传行为,禁止通过群组或广播式短信息等违规方式向用户滥发含有不良内容的虚假诱骗宣传广告;明确告知用户业务接入代码、资费标准、客服电话及其他应告知用户的事项,在向用户提供的收费凭证上标明收费主体是中国移动陕西公司或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和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要按上述要求对移动语音信息服务经营行为进行自查和规范,对未按规定落实的,省通信管理局将予以严厉查处。
  (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手段
  1、各基础运营企业应制定网络接入和传输管理流程及工作制度,事先对接入主体资质及信息服务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登记,保证“先许可/备案,后接入”、“违法不良内容不得接入”的规定真正得到落实。
  2、各基础运营企业及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照《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 501号)要求,在其分支机构分别设立专岗专职负责所接入的网站备案、规范网站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名单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要建设所接入网站主办者的基础数据信息库,且要符合电信主管部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接口标准,并进行动态更新。
  3、各基础运营企业应落实宽带、无线等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上网日志记录60日留存制度,为公安等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和证据搜集等工作提供相关记录。
  4、各基础运营企业应建立对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发现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和监督力量的作用,在已有客户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平台,建立、完善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各方举报受理的有关信息应及时汇总,由省级公司于每月20日前统一上报省公安厅和省通信管理局,以便由有关部门进行甄别和处理。各相关移动运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管理和拨测平台,在已建立对文字类移动信息服务进行拨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对声音、图像和视频等信息内容实现日常动态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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