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发展壮大中心镇经济。在每个中心镇划定一个农业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各类农产品加工业,园区所产生的市、区本级留成部分,在年度财政结算时,以专项补助的形式补助给镇里。鼓励发展以农家、休闲、度假游为主题的旅游业,以农贸市场为基础的商贸业,以及吸引农民进城的房地产业等。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主城区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向中心镇转移,新建、完善一批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国家级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全国有影响的热带农产品会展中心。支持主城区大中型商贸企业到中心镇发展连锁配送、旧货调剂等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繁荣中心镇市场。积极发展中心镇房地产业,吸引农民和城市居民购房置业。
(六)加大发展农业科技。在原有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中心镇农业科技服务“110”体系建设。根据中心镇农作物种的种植特点,扶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以基地为载体,组织产、学、研技术攻关,促进中心镇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
二、强化中心镇的规划、土地管理。围绕打造十个中心镇,在城镇规划、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强化城镇规划建设。引导各镇科学合理规划,全面完成中心镇总规和详规的编制。简化报建程序,将中心镇规划项目报建(含一书两证)的审批权下放各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中心镇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免市政配套费。中心镇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费给予适当优惠。
(二)优化城镇土地管理。在保证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适当向中心镇倾斜。中心镇的国有土地流转,有偿使用的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可按一定比例返还镇财政,专项用于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城镇的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项目使用集体土地,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不改变所有权性质的,不实施土地征收。
三、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好年度中心镇建设项目计划,加大对中心镇基础设施投入。
(一)加快村镇道路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安排中心镇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中心镇之间、中心镇至其他墟镇与行政村公路的硬化改造。开辟中心镇公交线路;对经营者因承担社会福利和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采取购车补贴政策,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鼓励投放节能、清洁燃料型车辆。简化中心镇公交客运场站等设施的审批手续,对中心镇公交场站建设,服务设施配置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加快水利基础建设。在统筹全市年度冬修水利工程项目的基础上,优先安排中心镇冬修水利工程项目。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供水、排水管网、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开放水权交易,建立镇级水价格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