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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7〕1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第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五件实事。经调研论证,市有关部门提出的我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顺利推进。
  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每年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将每年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二○○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完成了第一轮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了辖市(区)到镇通二级路、镇到镇通三级路、镇到建制村通四级路的目标。现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江苏省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常州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的重点是将农村公路延伸至规划集中居住点。通过五年努力,建设农村公路940公里,完成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指建制村及规划集中居住点)。
  2. 2007年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建设农村公路420公里。
  二、主要工作
  1. 编制常州市农村公路“十一五”规划。按照科学合理、保障通达、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符合所在镇总体布局规划和居民集中点规划。
  2. 按新农村建设需要和居住集中点规划,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做到规划一个居民集中点,建设一条通达公路,并就近与区域内主干路网相衔接,使全市每个规划居民集中点达到通达要求。同时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消灭断头路。
  3. 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落实建设责任。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镇为主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管理与养护体制,使农村公路管养正常化、规范化。
  三、实施要求
  1. 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一般应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和排水设施。危桥、险涵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造价。
  2. 通达农村规划集中居住点道路的技术等级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宽度不小于7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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