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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辖市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7. 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点1~2个。
  五、天宁区
  (一)环境质量目标
  1. 水质考核断面目标。制定11个地表水水域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确保 4个断面达标(含2个小康水质考核断面),小康考核得分80分以上。
  2. 空气质量目标。达到《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标准。
  3. 声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常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全面完成本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到2007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8984吨的基础上累计削减11%,控制在7993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3185吨的基础上累计削减6.52%,控制在2977吨以内。
  (三)办实事目标
  1. 清水工程。完成辖区内12条列入市整治计划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沿河企业分类整治完成率达95%。完善天宁经济开发区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雕庄泵站及配套工程、雕庄前浪浜进水口石驳工程。
  2. 禁燃区建设。完成列入市限期治理单位的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改造,改造淘汰18台燃煤锅炉。对油烟净化处理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3. 深入开展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拟建和在建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应抓紧开工、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
  4.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完成区级工业园区区域环评编制。完成天宁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编制。2007年起,对园区以外小型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扩改项目。
  5. 解决重点环境问题。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禁止新建投资在3000万以下有污染的化工项目。完成管辖范围内工业企业“提标”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火电企业及国控重点污染源(水、气)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市级重点源全部纳入申报,稳定达标率100%。根据《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试行意见》,实施中心城区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搬迁工程;
  6.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制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作方案,年内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12%,其中新增50家。天宁经济开发区年内通过ISO14000认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评审。按省、市要求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家。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形成印染污泥无害化处置的示范基地1座。龙澄污水处理厂按国家要求申领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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