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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辖市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4.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制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作方案,年内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12%,其中新增45家。金坛经济开发区通过ISO14000认证,金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评审并颁布实施。按省、市要求年内至少完成1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5. 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长荡湖环境的综合整治,长荡湖水质达到三类标准。加强交通干道两侧和风景旅游区矿山宕口复绿,实施矿山废弃地综合整治,编制2500亩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宕口复绿方案,年内完成1000亩整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5%。
  6. 生态创建工作。尧塘镇、儒林镇、直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工作通过省级调研和国家级考核;建成10个省级生态村、15个市级生态村;建设2家市级环境友好企业;建成2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社区;建成1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
  7. 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面积不少于耕地面积的2.5%,其中建成规模化有机食品基地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点1~2个。
  二、溧阳市
  (一)环境质量目标
  1. 水质考核断面目标。制定32个地表水水域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确保20个断面达标(含5 个小康水质考核断面),小康考核得分80分以上。城区河流水体消除黑臭,无劣于五类水体。
  2. 空气质量目标。全年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年底达到85%。
  3. 声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常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全面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到2007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11089吨的基础上累计削减10.4%,控制在9937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13059吨的基础上累计削减6.88%,控制在12159吨以内。
  (三)办实事目标
  1.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5万吨/日溧阳市污水处理厂以及竹箦、南渡、社渚等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上兴镇、天目湖镇污水处理厂。绸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按国家要求申领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资质。开工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中心。
  2.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完成辖市(区)级工业园区区域环评和省级重点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起,对园区以外小型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扩改项目。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禁止新建投资在3000万以下有污染的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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