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面结合,继续抓好特殊阶段、汛期、节假日等关键时期的安全监管
根据水利工作的特点,针对不同季节和气候情况,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布置、责任和措施早落实。特别是汛期,要加强对病险水库、重要江堤、重点水利工程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度汛安全问题的工程要及早研究对策,制定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防患于未然。加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长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到节前有部署、有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完善有关安全预案,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防御能力。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行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抓安全生产的关键是真抓实干,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要求,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严格按事故查处的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不仅要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视情查处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各级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一是以每年一次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水利系统中开展深入广泛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二是结合普法教育,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为安全生产提供舆论支持、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可靠的人力资源,要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级”培训与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四是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新进职工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厅属两校要将安全防范常识列入教育内容,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