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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月暨江苏省第五个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1. 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 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月活动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附件1:
常州市全民健身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居丽琴 副市长
  副组长:何玉清 市委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李 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国庆 金坛市副市长
      张 艳 溧阳市副市长
      张 美 武进区副区长
      胡秀芳 新北区副区长
      魏 敏 天宁区副区长
      沈 梅 钟楼区副区长
      章卫忠 戚墅堰区副区长
      温新民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何海平 市体育局副局长
      堵文波 市体育局副局长
      任小玉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附件2:
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月活动
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优秀奖
  (一)评选对象:各市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局
  (二)评选数量:4-5个
  (三)评选标准:
  1. 成立全民健身月活动领导机构,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有活动方案,有活动总结,领导带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 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3. 所辖地区的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发动广泛,参与人数较多,重点突出,特色明显,有创新措施,有先进典型。
  4. 有组织地做好本市、区健身活动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5. 积极承担和参与市级健身月活动。
  二、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对象: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二)评选数量:每市、区可推荐3-5个
  (三)评选标准:
  1. 成立全民健身月活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2. 有关领导带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本地(辖市区)的健身活动。
  3. 全民健身月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显著。
  4. 有组织地开展大型健身活动,有影响,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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