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四)为确保每月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能够准确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市发展改革、统计、经贸、科技、外经贸、农业、环保、财政、国土资源、人行等部门要确定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科室长作为联络员,按时参加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三、每月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调度情况,结合有关职能部门提报的内容,汇总整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综合排序,每月20日前向全市通报。
(二)通报的主要内容:1.全市和各县区GDP总量和增幅(季报),包括第一、二、三产业情况。2.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增幅,包括第一、二、三产业投资总量和增幅。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数量和投资额。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和增幅。4.进出口总值和增幅,包括进口、出口总量和增幅。5.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和增幅。6.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以上内容分别由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提供,每月14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每季度召开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
(一)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季度后第一个月中下旬,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调度会议召开前一般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主要议题。各部门、单位提前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二)经济运行调度会议主要是对每季度全市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解决的措施。每次会议侧重于经济运行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和部署。
(三)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的参加范围为:各县区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经贸、统计部门负责人,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外经贸、农业、环保、财政、统计、国土资源、人行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四)会议的主要议程: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市统计局通报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概况,市发展改革委通报季度全市固定资产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市经贸委通报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市政府领导讲话。
五、适时召开专题性经济形势分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