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按照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是对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实绩进行按季度进行评定。平时考核占全年考核的80%,主要从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撰写统计分析、信息以及考勤、政治学习、参加集体活动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局将根据完成定额工作任务、受奖以及是否有违纪行为等方面考虑增(减)分因素。
1.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
按照年初制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做好日常岗位工作,科室队各计50分。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交办事项的,每一次,科室队扣5分,责任领导(科室队负责人,下同)扣3分,相关工作人员扣2分;以各种借口推诿,最终不能完成的,每一次,科室队扣10分,责任领导扣8分,相关工作人员扣5分。
2.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情况(20分)。
各科室队和个人能按局规定要求完成统计信息、分析及按时上报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情况报告、情况分析等,各记20分。
(1)统计分析
①分析文章或某一分析观点被市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加10分;市级领导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加5分。
②在《人民日报》发表加10分,在《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和《大众日报》发表加6分;在《山东统计》和《淄博日报》发表加3分。
③在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调研部门年度优秀分析评比中获奖,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在省局各对口处室年度优秀分析评比中获奖,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在全省统计学会组织的统计论文、分析评比中获奖,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④在市级及以上网站采用的,国家统计局网加5分,省统计局网加1分,市政府网加0.5分。
⑤分析文章或观点,在市领导重要讲话中整段引用(被引用字数须在300字以上),加2分。
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具体指《参阅件》、《淄博工作》、《淄博宣传》、《淄博工业》、《经济社会发展》、《淄博论坛》,加1分。
(2)统计信息
①在上述统计分析所列的七大情况下,采用的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动态信息)每条按分析奖加分额度的10%加分。
②在市委、市政府的《今日信息》、《淄博政务信息》采用,每条加0.1分。
③在淄博电视台、电台、淄博晚报、鲁中晨报采用的每条加0.1分。
(3)对完不成局规定撰写分析、信息任务的,中层干部每少写一篇给本人及所在科室队分别扣3分,少写二篇分别扣6分,全年无分析、信息的分别扣10分;一般干部每少写一篇给所在科室队和个人分别扣2分,少写二篇分别扣5分,全年无分析、信息的分别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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