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创新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以项目为中心,对转移项目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推行园区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鼓励各地、各工业园区与发达地区的政府或社会经济组织合作,设立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鼓励本地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县(区)政府按市场导向和产业布局原则在自治区内异地兴办园区;积极发展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飞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集聚发展,互利双赢。
(九)加快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自治区设立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也要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多种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道路、水、电、通讯为主的基础设施及供能、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和智能化程度高的楼宇厂房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尽快产生效益,提高园区土地使用效率。
五、积极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
(十)完善现代交通网络建设。要抓紧实施“一枢纽两港口三通道四辐射”的出海出边大通道建设规划,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陆路交通和沿海港口码头为重点,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区与周边省份、东盟国家接轨的快速交通网络,特别要尽快打通与东部地区连接的多条高等级公路,全方位实现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现代交通网络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和东盟国家对接,构建便捷通畅、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一)优化政务环境。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并狠抓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全面清理行政和事业性收费,严禁向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营造承接产业转移良好的政务环境。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做到山青水秀地干净,优化招商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