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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4、举办广场文艺演出。3月14日-15日,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六安商之都联合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同时举办广场文艺演出。
  5、开展“共创和谐--市内公用企业联合诚信承诺大型广播直播”活动。从3月6日起,市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联通、移动、网通、烟草、盐务等单位负责人通过广播电台,现场宣传诚信承诺,接听解答消费者投诉咨询。时段为每天上午10:30-11:00,由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市交通音乐台同时直播。3月15日,组织10家公用企业集中设点展示企业形象,接受消费者投诉及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
  6、组织一次市场大检查。各地、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在“3·15”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涉及“三农”的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
  7、参与开展“全国消费维权调查活动”。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牵头,利用自身网络,开展“全国消费者维权调查活动”,并公布调查结果。县区组织农村消协投诉站站长或消协分会会长进城督促活动进展、学习成功经验并接受咨询,以提高维权知识和能力。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2007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相关部门要围绕纪念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2、强化宣传。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突出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报道,重点是“消费和谐”年主题的含义、消费常识和典型案例。
  3、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实实在在的宣传纪念活动。
  4、督促检查。“3·15”期间,市消协可邀请部分协会成员、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县区进行视察和指导,推动“3·15”活动向纵深发展。
  5、总结汇报。各地于3月22日前,将“3·15”纪念活动的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六安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消费和谐”宣传口号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六安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祥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明忠(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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