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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鼓励消费者放心消费,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市政府定于2007年“3·15”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消费和谐”。
  二、活动内容
  “3·15”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介绍今年全市“3·15”活动的安排情况;公布2006年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介绍有关部门在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2、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发表“3·15”广播、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纪念文章。新闻单位要通过专题节(栏)目、热点问题点评,广泛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开展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地要于3月14日-3月15日在城镇街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等,努力营造活动氛围。市直宣传活动集中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开展,金安、裕安两区宣传活动集中在白云商厦门前南北两侧。活动要做到城乡一体,充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乡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有条件的消协投诉站、12315联络站都要开展宣传咨询,让农民了解消费维权知识,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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