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政府和部门均较好地执行了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制度,非税收入管理比较规范。如舒城县政府为全面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专门组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动员大会,要求全县所有具有执法权的机关自2006年7月1日起必须实行“罚缴分离”,并把各单位执行情况作为县直部门评“三型机关”的一个重要依据。市直部门已将行政性收费、罚没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位所需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统一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县区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了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市政府有些部门建立并落实了专家咨询制度,如市建委对涉及规划调整、重大工程项目投资等,均召开专家论证会、规划评审会、重点项目相关单位协调会进行论证,2006年共召开各类规划评审会10余次,召开工程协调会40余次。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包括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样,有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便民手册和明白卡等。如市劳动保障局在“六安劳动保障网”上设置了“政务公开”、“法律政策”网页,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浏览查阅,还将自身的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中。各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推进了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如寿县积极筹建再就业创业园,推进“双向创业”,舒城县在全县实施“创业基地孵化”、“万人创业培训”及创业维权扶持工作等。
各县区普遍开展了涉及私人投资和收益政策规定的清理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政策的清理工作,依法废止和修改了与经济发展不适应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障方面有了新突破,各县区普遍建立了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信访条例》,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了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如叶集试验区推进乡、村两级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2006年全区共排查调处纠纷1141起,调处成功1129起,调处成功率98.9%,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