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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下半年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宣传“十一五”期间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引导全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重新定位发展坐标,确立发展实现规划,促使企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正确掌握政策是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要大力宣传《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将要出台的《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促进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尤其是开展好《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颁布施行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思想,提高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依法保护意识。同时要宣传各级领导对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宣传国家部委出台的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三、重点宣传催生小企业、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工作

  催生小企业、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是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正确把握我省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极具针对性。各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从促进工业强省战略的高度,大力宣传各地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催生小企业、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典型企业和典型人物,宣传一批企业家及其艰苦创业的先进事迹。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立足当地资源,创办小企业。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农村能人自主创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中小企业。同时要积极向基层推荐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使催生小企业,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成为各地的自觉行动。

  四、重点宣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验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实现小规模农业生产与现代化大生产对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重大举措,是带动“三农”的最直接途径。要通过宣传一批生产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的成功经验;宣传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典型;宣传各地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的先进典型、宣传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基地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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