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政府信用评估体系。 制订完善以政府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审查申请、信息发布和政府信用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用评估体系,制定《哈尔滨市政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此项工作由市诚信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将诚信程度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完成情况评定等级并兑现奖惩(此项工作由市诚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七)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征集全面、客观、公正的公务员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的公务员诚信档案系统,制定《公务员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公务员公务失信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把诚信纳入考核内容的具体意见。诚信档案既要包括个人在履行职责中的成绩、行使职位权力中的守法行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个人言行等正面内容,也要包括政令不畅、作风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纪律不严等不良行为记录。公务员的诚信考核与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根据评定等级兑现奖惩,对公务员的诚信水平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管理,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诚信办牵头)。
(八)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诚信内容。在公务员培训方面,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增进公务员对诚信的认知与了解(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通过讲座、报告会、讨论会、演讲比赛、有奖征文、“创诚信机关,做诚信干部”、“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定“十佳诚信公务员”等活动,使公务员了解国际和国内信用建设发展趋势,认清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树立“诚信是政府的生命”等理念。制订《哈尔滨市公务员诚信守则》,对诚信行为的标准进行规范(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牵头)。
(九)建立联合征信平台。 建立统一平台,整合各方面诚信资源,并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界定信用信息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明确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具体方式(此项工作由市诚信办、市保密办、市安全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牵头)。归集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归集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等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归集各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等医务人员的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归集相关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包括企业获得产品质量情况、产品销售服务情况、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质量事故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以“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归集涉及经济诈骗、偷税漏税、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的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归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归集图书音像出版单位、书刊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的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归集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的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归集商贸流通企业、商会、协会的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牵头)。归集会计师、审计师、评估事务所、企业资信评级等重点行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建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中心,对民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开展“价格诚信”评选活动,探索建立价格诚信评价体系(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数据库,对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归集系统内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用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哈尔滨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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