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中企质发[2007]4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乡镇企业局:
今年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07] 15号)文件要求及省政府4月20日全省“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全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局下发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3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7]14号),其中把排查影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部位,落实任务和责任作为“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全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三排查、三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严格的行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各重要单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要求,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五·一”旅游黄金周,城乡居民出游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的特点,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到一线开展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安全检查。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安全投入、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区)局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事故多发点和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设区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省局适时进行督查。各地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并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限。各地检查工作和整改情况于5月20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