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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434号)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报来《关于申办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的请示》(粤潮院〔2007〕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劳动保障局审批管理民办技校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909号)要求,经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我局同意设立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

  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属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教学业务工作归属本局管理;办学规模定在2000人;法人代表为:纪春苗;学校负责人为曾友琼;学校办学地址核定为:天河区珠吉街(即:原东圃镇)珠吉路(橄榄公园对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中级技工教育;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与通信、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与办公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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