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房屋及市政交通等设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7〕20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7月中旬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强度最大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强降雨造成山洪暴发,部分地区城镇积涝、山体滑坡、岩壁垮塌、民房倒塌、道路积水、公路水毁,交通、电力、电信中断,桥梁、涵洞、道路等基础设施毁损严重,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我市沙坪坝、合川、璧山、铜梁、南岸等地城区进水被淹,受灾严重。据气象预报在未来几天内,我市各地还将持续出现强降雨,很有可能造成山洪、滑坡、泥石流和雷击等多种灾害突发并发。因此,面对严重的灾情,面对防汛抗洪救灾的严峻形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抓,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房屋及市政、交通等设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搞好排查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管理范围,组成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班子,主动提前搞好市政、房屋、交通、桥梁、轨道、道路以及建筑工地的脚手架、施工围墙,建设工程的高切坡、高档墙、深开挖、高填方等工程的排查,发现房屋进水、涵洞、交通、路面积水要及时排水和疏通;发现被暴雨冲倒在轨道、桥梁、道路上的树枝、电杆等物体要及时清除;发现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垮塌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和避让;发现国省干道的桥梁、路基、涵洞、隧道有积涝要及时排涝和疏通;发现趸船系泊设施锈蚀、破断和移位等隐患问题要整治和修复。总之,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险情要及时排险,确保市政、房屋、交通、航运等设施的完好安全。
二、各尽其责,采取措施,认真搞好抢险和修复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要会同有关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公房和危旧房的安全检查和监护,对年久失修并有隐患的房屋要加强预防监测,对出现险情的房屋要及时实施解危措施和避让搬迁措施,特别要加强退水后曾被水淹房屋的安全监测,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