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7年青海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揭露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依法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采取有效措施对城乡结合部、农牧区食品各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覆盖面,依法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与司法部门加强执法衔接,对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移送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六)坚决遏止非法食品生产加工问题

  省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新13类食品强制准入的时限,组织开展“五小”(小餐馆、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小超市)行业的整治工作。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基础上,对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和生产“三无”(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的企业,要大力进行整治,力争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投入

  全省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积极工作,多方争取工作经费,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八)深化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抓好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协调,会同各成员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参加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范围,深化诚信体系建设的信用文本、信用等级设定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2007年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5月)

  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方案请于 6月底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