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各县市要尽快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指挥系统,编制《操作手册》,年内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直接查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落实事故处置信息报告和统一发布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发布。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份为宣传、部署启动阶段。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要积极组织市场调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尽快报送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西民,电话、传真:8027430)。
第二阶段:8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市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问卷评价、考核打分、集中整治、联合行动等多种方式,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整改阶段。年终前,各食品监管部门及各县市要认真自查和总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各食品监管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每两个月(8月底、10月底)要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各食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督查。每次督查工作结束时,都要对州直各食品监管系统和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报告州政府。
各食品监管部门及各县市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务必于2006年12月1日前报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