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农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加强无公害农畜产品产地建设、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管理。年内计划完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认定基地3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3个,产品认证1个。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以“菜篮子”检测为重点,在伊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继续实施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瓜果、中药材的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滥用污染的监测工作,加强液态奶中复原乳“4100”的检测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检测发布制度,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加大对农业部公布的农药、兽药禁用品种专项检查力度,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以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为重点,推行“IC卡管理”、“联户联保”、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摸清州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尽快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和证后监管,严格采取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和执法检查等措施,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12365产品质量申诉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假冒伪劣食品召回制度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等制度,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啤酒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及米、面、油、酱、醋、肉制品、乳制品等15类食品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清理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严厉惩处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滥用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农牧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和规范力度。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对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但未依法获延续的,坚决不予核准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范围。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七项自律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