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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我省汛期大部分地区降雨正常偏多,渭河、汉江流域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全省旅游行业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洪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抗洪工作。要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旅游气象信息的对外发布。要密切关注本省及其他地区旅游目的地异常气象和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防范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游客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旅游饭店、旅游餐馆、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设施,以及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景点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组织旅游夏令营等团队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点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旅游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游客身体健康
  暑期是肠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旅游饭店、餐馆等旅游饮食服务单位和食品供应场所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确保旅游公共卫生安全和旅游者身体健康。旅游部门要联合和协同卫生、检疫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旅游夏令营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防疫措施落实,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密切关注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重大传染疫情动态,切实履行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六、切实加强探险旅游安全工作,引导探险旅游的规范化管理
  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探险旅游安全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探险旅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滞后,探险旅游安全意识淡薄、保障能力差等问题,切实加强探险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一)明确探险旅游安全工作责任
  针对探险旅游形式多样、组织程度低、事故风险高的特点,要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对有组织开放的探险旅游市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探险旅游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监查;对经营探险旅游的旅行社和景区,要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完善组织接待条件和应急预案,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对已经形成规模的探险旅游项目,要依靠当地政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共同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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